目前,我國猝死發病率有越來越高的趨勢,那么,從健康管理的角度如何進行干預,健康管理對猝死的預防有沒有意義呢?記者采訪了好人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ceo湯子歐。
記者作為一名致力于健康管理的人士,請您介紹一下醫學上的猝死。
湯子歐國內外目前對猝死無統一定義1973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健康人或雖有某種疾病,但疾病穩定或好轉時發生的非暴力性死亡,時間不超過6小時;1979年,國際心臟病學會、美國心臟學會定義的猝死為急性癥狀發生后即刻或者24小時內發生的意外死亡;1982年,中國急癥醫學會議提出平素健康或有嚴重器質性疾病,但病情已基本穩定,而突然發生的非人為因素的死亡,一般不超過6小時。目前大多數學者傾向于將猝死的時間限定在發病1小時內。
猝死的特點是1.死亡急驟;2.出人意料;3.自然死亡或非暴力死亡;4.疾病經過異常;5.多有誘因,包括疾病、精神因素、過度疲勞、暴飲暴食、輕微外力、感染、過熱過冷、睡眠、疫苗、藥物、運動、醫源性因素、性交等。
記者目前我國重大疾病保險針對猝死如何理賠?
湯子歐目前,重大疾病險賠付是針對某些類別的疾病,通常只有個別條款中包括猝死,大多數時候都是不包含的。在我國,因猝死進行重疾險索賠需要舉證病因。
記者在保險在猝死的理賠方面,您有什么建議?
湯子歐目前,猝死在我國出現了高發趨勢,正成為中國當代公眾普遍關注的重大醫療衛生問題,猝死家庭面對突然的收入損失和臨終階段大額搶救費用,缺乏有效的保障體系進行應對。所以我們建議將猝死列入重疾險賠付的條件之一。我國目前正處于現代化早期階段,人們普遍身心壓力大,這一創新方向符合我國當前國情。
記者作為一位致力于促進健康管理的專業人士,您認為加強健康管理能有效預防猝死的發生嗎?
湯子歐《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中規定無法明確病因的突然死亡定義為猝死。根據現代醫學研究,猝死往往由于長期累積的健康狀況惡化導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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