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國務院發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批復了養老金入市。辦法稱,養老金投資只限境內,股票、基金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等均可投資,但是投資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30%。養老金投資股市,將直接帶動萬億長期資金入市,不但有利于養老金保值增值,也有利于資本市場和股市的穩定發展。
養老金如何投資股市?
辦法規定,養老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那么養老金具體如何投資股市呢?
養老金投資股市的操作,具體來講就是各地養老金結余,預留一定的支付費用后,確定具體投資金額,委托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進行投資運營。截止到2014年年底,
企業養老金結余30626億元、城鄉居民養老金結余3845億元,僅這兩項投入股市,就將由3.5萬億元的投資進入股市,直接給市場帶來巨大資金,利好股市。
除了上述項目之外,養老金還可以投資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
不過,辦法也明確了養老金不得投資的部分,包括不得用于向他人貸款和提供擔保,不得直接投資于權證,但因投資股票、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等投資品種而衍生獲得的權證,應當在權證上市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
定期公布,接受監督
養老金投資股市后,老百姓如何了解資金去留、收益呢?辦法規定,養老金投資運營的情況將會通過報刊、網站等媒體定期向社會發布,保障公眾知情權,接受社會鑒定。對于違規操作現象,個人和組織都可以進行舉報、投訴。
此外,養老金投資嚴禁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嚴禁通過關聯交易等損害養老基金及他人利益、獲取不正當利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貪污、侵占、挪用投資運營的養老基金。同時,國家工作人員在養老基金投資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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