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幫助公民面對社會風險的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因此,處理社會保障問題顯得尤為重要。它也是企業對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本文介紹了北京社會保障的歷程。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被保險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設立日期之日起30日內,向附屬社會保障機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并建立支付信息數據庫。
登記(四險部分)
1.辦理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復印件。
(2)分公司持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總公司蓋章的委托授權書一份。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5)《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加蓋公章)。
(6)《北京市同城特約委托收款付款授權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加蓋公章)。
(7)填報《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并加蓋公章。
(8)U盤一個(1M空余空間以上)。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單位攜帶所填報表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
登記(醫療部分)
1.辦理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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