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保險政策之前,消費者必須考慮如何將社會保障中的基本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的賠償責任完美地聯系起來。不適當的購買可能會花費更多的錢,但減少的賠償。
有一些誤解值得注意:事實上,仍有很多人理解社會保障不夠合理。由于社會保障報銷率低,住院費用幾萬元,很多人不得不選擇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來補充社會保障。但很少有人知道購買商業醫療保險也是一個騙局。不適當的購買可能會花費更多的錢,但減少的賠償。
新高科技公司的張笑最近在醫院病倒了,醫院的醫藥費花了1萬元,其中8000元醫療費屬于社會保障報銷范圍,2000元醫療費是自費的一部分,社會保險可以報銷他。6400元。既然他購買了1萬元的商業保險,除了社會保障之外,保險公司可以再次賠償他。
但在去該保險公司理賠時他卻意外地發現,如果他購買該公司的另一款產品住院醫療保險特約,只需交更少的保費,卻可以獲得更高的賠償。這是什么原因呢?保險專家告訴記者,有無社保所需要的商業醫療保險類型是不同的。
所以,消費者在投保前一定要考慮如何將社保中的基本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的賠償責任進行完美對接。以上面小張的例子來說,其購買的住院醫療(費用型)個人醫療保險對于一般住院的保險責任是:
若被保險人因非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而導致醫藥費用開支,給付值等于實際醫療費用80%的一般住院保險金,每一保險期間內,累計補償可達保險單上載明的一般住院保險金額。由于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基本醫療保險的責任范圍是一樣的,自費部分都要小張自己出。
這樣,這款產品的報銷基數為社保未報銷部分,即8000-6400=1600元。小張在拿到6400元的醫保報銷外,他在保險公司能拿到的賠款為(8000-6400)80%=1280元。這樣,他最后拿到手的報銷額度總共為7680元,自己還需要付2320元。
但如果他當時投保的是該公司的住院醫療保險特約的話,就可以多獲賠320元,只需自己支付2000元的自費藥部分。因為該款產品的保險責任為:被保險人因疾病住院治療本人支付治療費用超過免賠額1000元以上的治療費用。
本公司在保險單所列明保險金額的限額內分檔(1000元-5000元報銷60%,5000元-8000元報銷70%)按治療費用(1-被保險人自負比例)。保險金額的限額是指列入醫保報銷范圍的8000元,即賠償基數就是8000元。
按照條款規定,1000元免賠額外,適用兩個檔的賠付比例:400060%=2400元,300070%=2100元,加上醫保報銷的6400元,理論上,小張可獲得10900元賠償,但根據規定不能超過實際住院開支,另外,2000元的自費藥部分需要小張支付,所以小張最后可獲得的賠償金總共可達到8000元,比購買第一種產品多得320元。
事實上,像張笑這樣的情況已經存在于許多保險領域。根據規定,在社會保險的范圍內,無論是利率還是債權,都有一個特殊的商業保險覆蓋地。為了真正實現無縫連接,最好是咨詢專家,除了要求更多的建議在保險期間,以確保它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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