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下新車后,車主不能繞開保險險種。所謂強制保險被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它是中國國家法實施的第一個強制保險制度。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與一般商業車輛保險相比,強制保險的最大特點是強制。我國所有行駛在公路上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強制保險。這種強制不僅體現在強制保險中,而且體現在強制保險中。具有較強風險管理能力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接受保險,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強制保險實行統一的國家基本利率。中國保監會總體上按照“無利可圖”或“無虧損”的原則進行審批。任何保險公司不得擅自提供優惠待遇。
交強險的基礎費率共分42種,不同車型費率各不相同,但對同一車型,全國執行統一價格。其中,6座以下私家車每年應繳的基礎保費是950元。
不過,從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實行酒后駕駛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以來,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內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廣西、海南、四川、甘肅、青海等12個省(區、市)實行這一制度。8月1日起,遼寧省也將實行酒后駕車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具體的浮動標準是:上年(指上一個保單年度)每發生一次飲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尚未處理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強險費率上浮15%;上年每發生一次飲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已處理完畢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通強制險費率上浮10%。上年每發生一次醉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尚未處理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強險費率上浮30%;上年每發生一次醉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且已處理完畢的,被駕駛機動車次年交通強制險費率上浮25%。
對于主動接受酒后駕車處罰的,其交通強制險的費率將調低5%左右;對于不主動并且超過年度保險接受處理的,其交通強制險的費率將以頂額的費率收取;對于沒有酒后駕車行為的,其交通強制險的費率維持不變。
根據車輛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責任,最高賠償額分別為12萬2000元和1萬2100元。具體包括死亡病殘補償、醫療費用補償和財產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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