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條款是有很多的因素確定的,具體來說就是根據航程確定的。保險責任的開始和終止取決于約定的運輸路線,從被保險貨物留在貨物所在地的倉庫或儲存地點開始,直至到達收貨人目的地的倉庫或儲存地點。一般沒有固定的時間約束。具體為:保險責任的起止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若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收貨通知單”后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國內貨物運輸保險費率包括基本保險費率和附加保險費率。確定運輸費率的主要因素有:(1)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可分為直接運輸、聯合運輸和集裝箱運輸。其中,由于聯運需要采取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才能將貨物從起運地運達目的地,所以,聯運的基本費率應按聯運中收費最高的一種運輸工具來確定,并另加費。(二)運輸工具。運輸工具可分為陸運、水運和空運三種。其中陸運包括火車、汽車和驛運三種;水運包括沿海內河的輪船、機動船和非機動船等幾種。顯然,不同的運輸工具客觀上存在著不同的運輸風險。(三)貨物的性質。按貨物的性質可分為:一般貨物、一般易損貨物、易損貨物和特別易損貨物四類。對不同性質的貨物也應制定相應的級差費率,易損程度越高,保險費率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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