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孩子讀初中的時候,我為其投保了一份壽險附加住院醫療險。最近孩子在跑步時突然暈倒,到醫院詳細檢查后發現自己得的是先天性心臟病,必須住院治療。但是保險公司以“沒有如實告知”為由拒絕理賠,甚至還退還所繳保費并拒保。那么保險公司到底應不應該賠付?
答:先天性疾病的理賠問題大致可分為兩種:一是保戶在投保前,并不知道自己患有先天性疾病,因此在投保時也不可能告知,但投保后卻因先天性疾病住院,其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不理賠;另一種情況是被保險人的醫療與死亡原因是否由先天性疾病引起。保險公司如果不理賠先天性疾病,必須在健康保險合同條款上,將不承保的先天性疾病的具體名稱列明,這樣才能避免理賠問題的發生。
像您的孩子這種情況,保險公司必須證明在訂立合同前,曾經有就診記錄或發病事實,否則保險公司必須理賠,消費者可以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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