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姐想要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險,但是面對各家保險公司推出的種類繁多的重疾險產品,張小姐確實有點昏了頭。
根據《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的要求,重疾險必須包括6種疾病,包括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冠狀動脈搭橋術(須開胸手術)、終末期腎病(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之所以把這些列為必保疾病,主要是因為這些疾病發病率高,危害性大。此外,還有19種可保疾病。
綜合比較,各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并沒有太大的差別,針對自己的年齡、身體素質等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在這位理財師看來,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極低,投保這樣的重疾險,對于大部分消費者來說,沒有實際意義。包括了重大疾病保險定義的25種疾病,保障就比較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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