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作為投保人,經被保險人同意,可為其5人以上特定團體成員向保險公司投保,其中被保險人應占投保團體中符合參保條件成員總數的75%以上。
保費繳納經保險公司審核同意,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額或不定額為被保險人向本公司交付保險費,被保險人也可以通過投保人為其本人向保險公司交付保險費。
保險公司設立獨立的補充養老保險資金賬戶,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在該賬戶下加以運用。另外保險公司為投保人建立企業專戶,在企業專戶下為被保險人建立個人賬戶,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記入被保險人個人賬戶。
投保人因所屬人員變動而需要增加或減少被保險人的,應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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