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減輕城鄉低收入人員的就醫負擔,按照北京市的統一要求,海淀區將資助低收入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此,海淀區由原來只資助城鄉低保人員、農村五保供養人員,擴大到資助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三類人員。
據了解,凡已取得《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證》,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下列無業人員,包括重病患者、重殘人員和6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其中所患疾病或殘疾等級應符合《重大疾病參考名目》或《重度殘疾人范圍》要求,參加城市醫保的人員和新農合的人員可分別于每年8月底前和每年11月底前向所在街道鄉鎮提出書面申請。資助標準為,城鎮無業居民中的重病患者每人每年600元;重殘人員每人每年300元;城鎮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助標準為:籌資結構中個人繳費部分由戶籍所在區財政給予全額資助。
據統計,截至目前,海淀區已認定了城鄉低收入待遇家庭570戶,1445人,其中享受城市低收入待遇的家庭384戶,957人次,農村低收入待遇的家庭186戶,48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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