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最近新就職一家公司,試用期過后,該公司依然沒有為我繳納社保,說以其他的方式補償給我。請問,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違法嗎?公司不給繳納該怎么辦呢?
答: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招用職工須簽訂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因為有些單位繳納部分高于個人承擔部分,有些單位為了節約成本,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選擇以其他的方式來進行投機行為都是某些用人單位用來降低企業成本的一種投機手段
公司不交社保違法嗎??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據了解,一些公司在沒有為職工繳納社保,選擇以其他的方式來進行投機行為都是某些用人單位用來降低企業成本的一種投機手段,這種情況在各個險種的參保征繳工作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只是在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小險種的參保征繳工作中表現得尤為突出,一些用人單位不給職工辦理生育保險或者選擇性辦理的現象屢禁不止。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由此可見,國家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包含生育保險等五項保險在內的,任何用人單位都應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以上五項保險的參保,據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用人單位應依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為所有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履行繳納義務;經辦機構也應加大對用人單位參保的監管力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辦?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招用職工須簽訂勞動合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你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監察部門依法進行查處,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部門是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或到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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