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首先應該為孩子安排好基本社會醫療保險,然后可以購買商業保險,其中最應優先配置少兒重疾和少兒意外險。
少兒重疾險有備無患
現代社會,空氣污染、水質污染、裝修污染、頻頻發生的食品質量安全問題,使孩子們正在發育的稚嫩身體罹患疾病的風險在不斷增加。
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每年15歲以下小兒惡性腫瘤發病數為25000例,發生率近年以每5年5%的速度上升。位列小兒惡性腫瘤之首的白血病,每年即有1萬個新發病例,而且隨著環境污染的加重,發病率還在每年增加。
即便是已經被納入城市居民基本醫療體系的孩子,由于社保報銷制度上的比例問題、藥品目錄的限制問題等,一旦罹患大病,也無法從社保體系中獲得足額的資金支持。
比如,上海少兒醫保中對于患兒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50%,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放療和化療、腎移植前透析治療和手術后抗排異治療這幾項特定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可報銷50%。但用藥和手術費用都必須在社保規定范圍內。
商業少兒重疾險則屬于已經確診,即可賠付的給付型保險,對于疾病種類的限制較寬,也無需憑就醫發票報銷,資金使用上可以比較靈活。
在商業少兒重疾險種類的選擇上,對于大多數家庭而言,可以選擇可作為主險單獨投保的重疾險產品,這類產品保障責任清晰明了,保費也相當低廉,一年10萬元保額,費用支出大概在200~800元,比較經濟實惠。
還有一類是較為綜合的少兒重疾保障計劃,往往由一款兩全保險附加少兒重疾險的形式出現,這類產品突出對少兒的重疾保障,但同時也提供了生存金給付、滿期金給付、身故或殘疾保障等保險利益。這類綜合保障計劃的年繳保費通常要一兩千元、兩三千元甚至更高,不適合預算有限的家長。其好處是保障期往往比較長,可以持續保障孩子至成年。而如果是前述可獨立投保的少兒重疾險,大部分產品形態為一年一保,如果中途忘記續保,可能會影響少兒保障的持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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