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林阿姨說,我的兒子阿文,25歲,公務員,上個月不幸在一次車禍中身亡。他半年前在一家公司投保了養老型保險3份,10年期交費,每份保費1000元,交了3000元,保額1.4萬元。近日我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賠付了保險金額和所交保險費之和,一共才1.7萬元。我不明白,為什么賠付會這么少?
每一個賠案都是一個故事,每一個故事都包含一件事故,每件事故都令人惋惜和慶幸。保險已經成為現代人必須安排和計算的生活成本,然而買保險要講究合理安排和搭配的。
林阿姨的兒子阿文是“買錯險種”了。那么,他應該先投保什么險種才適合呢?我們認為應該先買意外傷害險、定期壽險、重疾險。
同樣用3000元,阿文可以投保:10萬元的意外傷害,每年交,保費190元/年;10萬元的定期壽險,30年交,保費265元/年;7.7萬元的重疾險,20年交,保費2545元/年。
保費同樣是3000元/年,如果同樣是發生車禍身故,按照上述保險計劃投保,他家人就可以拿到27.7萬元,而不僅僅是1.7萬元了。
阿文25歲還很年輕,不是不可以投保養老險,而是應該相對買足了意外險、定期壽險、重疾險后才考慮投保養老險。還有,有些人認為買保險是有錢人的事,其實不然!一個剛步入社會工作的大學生也可以投保10萬元的意外傷害險和10萬元的定期壽險,年繳保費才455元。等收入增加后,則可以加保或再投保一份重疾險,完善自身的保障計劃。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