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程度上,醫療保險降低了人們的生命危險。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那么什么是補充醫療保險呢?外國企業員工如何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國家給予政策鼓勵的一種補充醫療保險形式,是企業在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獨立持有或參加的醫療保險。我國已有很多大型企業和事業單位為員工提供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保障制度。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國家鼓勵有充足能力的企業為員工提供的額外福利,跟基本醫療保險組成完整的個人醫療保障體系。主要形式有:(1)商業醫療保險機構舉辦;(2)社會醫療保險機構經辦;(3)大集團、大企業自辦。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制度。因此,國家鼓勵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以保證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減。具體規定是: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自主決定是否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基金,用于企業按規定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職工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的適當補助,減輕參保職工的醫療費負擔。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企業可直接從成本中列支,不再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辦法應與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由企業或行業集中使用和管理,單獨建賬,單獨管理,用于本企業個人負擔較重的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補助,不得劃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也不得另行建立個人賬戶或變相用于職工其他方面的開支。財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管理的監督和財務監管,防止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
由于補充醫療保險是采取自愿的方式,出于公司利益的考慮,不是所有企業都辦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如果職工自己該如何購買呢?
各個地方補充醫療保險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只接受以單位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為團體的形式參加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不接受個人參保。針對這種情況,職工可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這種情況下購買遵從以下原則。
一般來說,醫院只有兩種風險,一種是意外,二是疾病。根據不同程度,可分為四類:小事故、大事故、小疾病和大疾病。購買意外醫療保險,基本上可以處理小、小事故和小疾病,并且除了大病購買大病保險外。另外,如果是報銷性質的險種,應當避免重復。但給付型的險種,在經濟承受范圍內,可以多多益善。比如,住院津貼險,每天100元,那么住10天就是1000元,如果另外還買了一份住院津貼,每天50元,那么每天就可拿150元,10天共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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