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醫療保險對于我們來說是具有比較大的好處的,因為它可以保障我們的利益,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門診基本醫療費用、門診使用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的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處方藥的費用。
個人賬戶在我們每一個人投保醫療保險的時候一定是具有的,個人賬戶積累額達到1個月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其超過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費用:1、其本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內的非處方藥品費用;2、其本人或其已備案的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3、其本人或其已備案的家庭成員健康體檢、預防接種費用;4、國家、廣東省規定的其它費用。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在投保保險的時候還有一些其他的只是需要了解,那就是在本市定點社康中心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診療項目的費用,70%(退休人員為50%)由個人賬戶支付,30%(退休人員為50%)分別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和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但患門診大病的按醫療保險大病的有關規定執行。
綜合醫療保險參保人患本辦法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門診疾病,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診療項目的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不足支付且醫療保險年度內費用超過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以上的,超過部分的70%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記賬范圍或由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每醫療保險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與參保人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掛鉤,連續參保時間不滿半年的、滿半年不滿1年的、滿1年不滿2年的、滿2年不滿3年的、滿3年不滿6年的、滿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以上內容摘自關于《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修改決定
社會保險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還需要了解它的最新動態,自2009年7月1日起,我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的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按3621元計算。通俗一點的說法,就是社保卡(即深圳醫保卡也就是社保卡)里的醫療保險專戶余額超過3621元以外的部分,可用于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規定的藥品、健康體檢、預防接種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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