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是用來保障我們的一些基本利益的,很多人以為買了基本醫療保險就可以萬事無憂,什么病,什么費用都想拿去保險,往往以失望告終。而基本醫療到底可以報銷什么呢?
基本醫療到底可以報銷什么呢?我們一起來具體的了解一下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吧:
(1)退休異地安置或者退休后在境內同一異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以及常駐境內異地工作的參保人員(以下統稱本市異地參保人員),在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無定點醫療機構的地區可在當地鎮級以上公立醫院,下同)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的基本醫療費用。
(2)本市在職參保人員不在本地的話應該怎么進行醫療保險的報銷的,因工出差、公派學習以及享受探親假期間因急性疾病在境內本統籌地區外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
(3)本市參保人員患病急診或搶救,以及因病情特殊需要,在本統籌地區內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留觀或住院,經核準的基本醫療費用。
(4)用人單位經地稅部門批準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在3個月內按規定補足費用后,延期內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的基本醫療費用。
(5)在進行醫療保險報銷的時候,我們還有一些事項需要注意那就是經市醫保中心認定的各種特殊原因,導致參保人員未能在本市統籌區內定點醫療機構正常記帳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的基本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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