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生:我有時在工廠加班到晚上八點,我想知道延長工作時間是否有任何限制。回答:根據相關規定,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才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任先生:近日,在便利店深圳通充值時,請店員給發票充值,但被告知沒有發票。為什么沒有深圳充值的發票?回答:根據相關規定,經營單位在確定經營收入時開具發票,而深圳通充值額并不是深圳通公司的實際經營收入,即充值時并不產生應稅收入,只有持卡人在刷卡消費時才產生對應經營單位的應稅收入。持卡人可在乘坐公交、地鐵時索取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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