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剛懷孕一個月,想幫助妻子買保險,但經過多次咨詢,他發現一個月妻子的妻子可以買保險,有些人根本買不起。他們中的一些人對投保金額有很大限制,有的在保質期內不足。記者向專家咨詢了一下,如果想幫媽媽買保險,最好是在計劃懷孕時買個好保證。如果懷孕時間超過28周,保險可能被拒絕。 保險規劃師表示,對于準媽媽來說,由于女性懷孕期間是風險高發階段,由生產引起的并發癥等風險概率很高,所以準媽媽懷孕后再想投保可能遭到限制或拒絕。
規劃師認為,一般來說,一旦確認懷孕,準媽媽將在購買意外保險、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方面受到限制。懷孕28周后,原則上不接受上述保險。即使母親和嬰兒保險是專為孕婦準備的,她們中的大多數人在懷孕前不到28周就會懷孕。在壽險購買方面,準媽媽可以進行普通壽險的購買,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可能會被列入免責范圍,而且在額度上有規定,例如有保險公司規定保額的上限為30萬元,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記者了解到,社會保險和一般醫療保險責任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我們了解到的就是社會保險和一般醫療保險責任一般不包括因妊娠、分娩、產前和產后檢查引起的并發癥。當準媽媽選擇保險時,應該選擇能夠覆蓋妊娠疾病的生育保險,因為從懷孕到分娩,婦女將面臨一系列獨特的疾病風險。記者打電話給一些人壽保險公司,發現只有少數保險覆蓋了分娩階段引起的并發癥。
女性健康險與社保有重疊部分
許文紅告訴本報記者,事實上,社保和女性健康險本身有重疊的部分,兩者都大致能涵蓋全部費用的六至七成,但是面對相同的報銷項目只能選其中之一進行報銷,但是女性健康險本身作為社保的補充具有一定意義。泛華保險品牌部總經理黃光榮舉例告訴記者,有客戶生小孩的總費用約一萬元左右,社保報銷了當中的60%~70%,通過此前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利用女性健康險又報銷了剩下費用當中的50%,所以總共報銷費用加起來達到八九成。若本身并沒有購買社保的準媽媽,則需要用此類女性健康險或者醫療險等商業保險來進行自身保障。
據了解,社會保障本身已經包括了一些門診醫療和住院醫療。黃光蓉說,我們應該注意政策中規定的疾病種類,并看豁免的范圍。應注意成本限制,特別是藥品報銷規定。事實上,目前的報銷類型主要有費用型和津貼型兩種,費用型主要根據用藥,以總費用的一定比例來進行報銷,與社保幾乎一致,重點在于報銷的比例;津貼型則是不論總費用多少,按照每日約定的津貼進行補助賠償,一般以住院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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