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理賠代理人
理賠代理人指受保險公司委托從事處理賠案工作的代理人。
理賠代理人的權力由保險人予以規定,代理人的行為就是所代理的保險人的行為。在規定的權限內,如有違反保險人的指定事項而導致損失時,理賠代理人須負賠償責任。理賠代理人的傭金按其代理工作業務量由保險人付給。理賠代理人的條件是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熟悉被保險人的情況;距離損失地點較近,從而能夠迅速調查了解損失情況。
理賠代理人的種類
理賠代理人有兩種:
一種是沒有核賠權的,就是保險公司沒有開給他信用證,他對審核賠案提出意見并將賠案全卷寄給保險公司出單機構,經其核定后如同意賠付,則將賠款匯給他們轉交給被保險人;
另一種是有核賠權的,由保險公司開給代理人一定數額的銀行信用證,授權其在一定金額內可以憑規定的單證,向當地銀行就地支取賠款,給付被保險人。授權的金額,根據業務需要和代理人的資信能力等有所不同。一般說來保險公司開出的信用證是不可撤銷和循環的,即每筆賠款一經支取后,信用證金額即自動補足。因此,保險公司需要對代理人的賠款進行登記,防止重復只去賠款。
理賠代理人的權限
通常理賠代理人的權限只以小額損失為限。在完成代理工作后,保險人根據其代理業務量付給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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