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錦江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就業與社保管理監督科的工作人員伍穎接待了陳曉飛和童永飛。伍穎在了解了相關情況后表示說,按照2003年4月16日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應視同工傷,傷者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突發疾病”是否包含“中暑”,條例里未明示。伍說,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誰因為“中暑”而前來申請工傷認定的。
是否屬職業病有待鑒定
按照該條例,“患職業病”屬于工傷。在2004年4月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就已將中暑收錄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職業病內,所以一旦被職業病防治部門認定為職業中暑,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應視為工傷。“如果職業病防治部門確定其病情為職業病,就可以申請工傷賠償”,伍說,但如今人都死了,是否能通過職業病堅定機構的鑒定,還不得而知。
最終,因沒有準備好死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完整的申請材料,陳曉飛表示,他會盡快將材料備齊。伍也表示,在收到材料并經審查,該材料完整屬于勞動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他們會予以受理。
搶救記錄:高熱致其死亡
隨后從陳德輝的死亡記錄上了解到,死者是因“高熱、昏迷、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搶救無效而身亡的”。據參與搶救的解放軍452醫院心血管病中心內科主任侯凡說,這名工人來時已經休克,高熱引起肺部受損,同時還導致全身多處臟器官受到損傷;并出現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等癥狀;雖然采取了用冰袋給病人降溫,止血等措施,但仍未能挽救陳的生命。侯說,導致陳昏迷的主要原因還是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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