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徐女士的來信《請為異地退休老人解決實際問題》,感同身受。
我父母已年過八十,我將二老接到北京養老。我父母現在因為異地就醫報銷難,影響著他們享受基本醫療的待遇。我母親期盼著《社會保險法》中關于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早日得到具體落實;我父親只因在北京養老,而享受不到老家的離休干部醫療報銷待遇。
我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高齡離退休老人醫療費報銷標準,由國家財政支付這筆費用,以便在離退休老年群體上首先實現富裕地區幫助貧困地區;
或者建立全國離退休職工醫療漫游卡制度,按照參保地標準報銷也可,目前信息技術這么發達,技術操作上應當不是大問題;
如果回原地報銷,關鍵是應當按照當地同類人員標準一視同仁,而不應因在外地養老受到歧視和不公正待遇。
離退休人員過去為國家建設做出過貢獻,在晚年理應得到像樣的回報,使他們在有限的時光內能夠享受到國家改革發展的成果,這不僅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也是全社會各年齡段公民的共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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