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家庭的自有財產大幅增值。為了防范災害事故給來之不易的財產造成損失,很多家庭準備購買一份家庭財產保險。那么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有什么意義呢?
家庭財產保險規劃的意義和作用:日常生活中,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損失范圍等都是不確定的。而個人和家庭對風險的預測能力有限,對危險造成的損失的抵御能力也是有限的。
危險一旦發生,就會給家庭財產造成損失,尤其是發生火災、公路交通事故等重大災害時,家庭承受的可能是毀滅性的風險。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高檔家用電器、新式豪華家具以及其他耐用消費品進入千家萬戶,很多人擁有了自己的私人住宅。與此同時,風險也在增加,如家用電器的增加使用電造成的災害事故增加,私人住宅一旦遭受風險,得由房主自己買單。
隨著理財觀念的更新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家庭的自有財產大幅增值。為了防范災害事故給來之不易的財產造成損失,相當一些人準備投保家庭財產保險。請問,在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時,要注意些什么?
上海讀者陳維答清楚可保財產目前市場上家財保險種類不少,既有長期的投資保障型家財保險,也有短期的單純保險型家財保險,各自承保的范圍各異。而且,在家庭財產中,保險公司對可保財產和不可保財產都有明確規定。
一般來說,擁有全部產權的房屋及室內裝潢、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衣物及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屬于可保財產。除此之外,部分保險產品也承保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鉆石及制品、首飾等。而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票證、有價證券、資料、書籍、電腦軟件、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動植物、營業性房屋和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等均為不可保財產。
明確保險責任一般的家庭財產保險承擔兩種狀況造成的財產損失,一種是該險種承擔的基本責任,主要是包括火災、爆炸、雷擊、暴風雨、洪水等自然災害,以及飛行物等空中運行物墜落和外來的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及其他固定物體倒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另一種是特約責任,這需要事前由投保人選擇其中一種,包括盜竊責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漬責任。與此同時,當保險事故發生時,為防止和減少保險財產損失所支付的合理施救費用,保險公司也負責賠償。
保險金額要合適按照保險的賠付原則,如果財產的實際損失超過保險金額,最多只能按保險金額進行賠償,換句話說,如果投保人投保了5萬元保險金額,而實際損失只有8000元,最高只能賠付8千元;但實際損失少于保險金額,則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賠償。
所以,在確定保險金額時,不要超出財產的實際價值,否則投保人多交的保險費沒有任何意義。有的人還自作主張,將自家的同一財產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認為一旦出事可以得到更多賠償,這也是不可取的。因為當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各家保險公司只能分攤財產的實際損失,投保人不能獲取額外好處。基于此,超額投保重復投保都沒有必要。
家庭財產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可承保因意外事故而造成擁有全部產權的房屋及室內裝潢、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等的損失。投保家庭財產保險有利于安定居民生活,保障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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