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對于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必備的,因為養老關系到我們每一個人的老年生活。記者昨獲悉,揚州市人社局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解決未參保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問題的實施辦法》的政策規定,對2003年前具有江蘇省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等相關經歷,現為揚州市區戶籍的未參加養老保險并超過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報受理工作已進行。
哪些人可享受到政策?相信有很多的人都是想要了解這一問題的,還有人以為我在不在享受政策的范圍之內?政策出臺,最關心的問題莫過于此。此次解決的未參保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具體包括兩類,還有兩類人員作為參照執行對象,也可申請補繳。
兩類人群可享惠,這兩類人群具體指的是什么呢?我們一起來具體的了解一下,●2003年前為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曾經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含原在縣屬以上大集體企業工作,后下放到鄉鎮的三不變人員)。其中城鎮集體企業主要是指縣(區)屬以上大集體企業、縣(區)屬以下城鎮集體企業、城市街道辦企業。
●2003年前為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經在國有企業工作,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五七工、家屬工,但戶籍必須在本省。
兩類人員參照執行
●2003年前為城鎮戶籍,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后因各種原因離開原單位,未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
●還有最后一種情形也是符合條件的,我們一起來具體的了解一下,那就是2003年前為城鎮戶籍,文革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返城后未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城鎮上山下鄉知識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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