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以后,深圳事業單位新聘員工將告別財政養老,試行社會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工作人員近日表示,這一改革,在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與企業職工養老制度實行單軌制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雙軌變單軌更顯公平
據了解,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經過20多年的不斷改革,制度模式已基本成型,形成企業、個人、國家三者分擔的繳費模式;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仍然延續上世紀50年代確立的退休制度,保留著個人無需繳費、財政撥付退休金的舊模式。
退休雙軌制帶來的主要問題,一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退休待遇差距較大,引發公平質疑。二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在養老制度上實行雙軌制,制度之間又缺乏合理的轉移接續安排,如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中途離職只能凈身出戶,阻礙了人才合理流動。雙軌制問題引發各界關注,飽受社會詬病,要求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大。
今年4月,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并經深圳市政府批準,市人力資源局和市財政委發布《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并確定于8月25日正式實施?!掇k法》實施后,新進入深圳市事業單位并受聘在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試行社會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
2008年國務院決定在廣東等5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而早在2007年,深圳市率先試水,在開展公務員聘任制改革試點中,對聘任制公務員探索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模式,實現了聘任制公務員與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肯定。
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一致
據深圳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既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改變現行的以在職工資為基數核定退休費并由財政現收現付的做法,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納入改革范圍的人員,其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金和職業年金構成。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完全一致,保證了制度的統一,也打通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向企業流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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