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一項我們國家重點關注的社會保障制度,為了保障大家都老有所依,托縣出臺了《托克托縣村居基層干部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從今年起在全縣范圍內全面實行村居基層干部養老保險。
近年來為了大家的利益相關的部門已經有了比較大的工作動態,托縣針對基層干部離職后的后顧之憂,先后實行了為困難黨員辦理低保、對累計任職10年以上且正常離職的農村老支書每人每年給予1000元生活補貼政策。今年,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在全縣范圍內實行村(居)基層干部養老保險。《辦法》規定享受養老保險的對象是全縣各行政村現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計生助理員及居委會黨支部書記、主任、計生助理員;連續工作滿10年或累計工作滿15年以上正常離職的村(居)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
我們還需要了解的就是養老保險基金的一些相關知識,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基層干部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辦法籌集,以全縣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按28%的比例籌集,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14%,縣政府補貼為14%。基層干部因工傷殘后卸職的,參加基層干部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的50%,由政府給予補貼。基層干部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即可享受養老待遇,由本人向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逐級上報審批后按月領取。基層干部養老保險基金由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管理,并為每名參保人員建立基層干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核發《基層干部養老保險手冊》,同時建立健全基層干部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財政、審計部門依法對基層干部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