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我們每個人的個人情況都各有不同,因此對保險的具體要求也有不同。某網友的父親所在造紙廠破產了,他一共交了12年的養老保險,也就是說離15年還差幾年。那剩下的幾年費用怎么辦呢?可以辦理補繳嗎?另外,工廠破產了,辭職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該如何處理養老保險?怎么轉出?
對于養老保險的相關知識,我們一起來看看網友們有哪些疑問,網友提問:我爸爸今年54歲,從1974-1979年當知青。從1980-1997在重慶造紙廠工作,直至1997年2月28日造紙廠破產。當時有一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里面清楚的記錄著繳納保險的時間和金額,養老手冊上寫著: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為16年零6個月,視同個人繳費年限。我爸爸從1990年--2002年一直有繳納養老保險,共計12年,那么就還差4年零6個月。1.請問是這樣理解嗎?2.如果是這樣理解,那么剩下的費用要如何繳納?繳納的標準和程序是怎么樣的呢?請相關人員幫忙解答,十分感謝!
對于以上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部門回復是什么吧?社保局回復:你好: 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我市現行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參保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應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卡》等相關手續到單位參保地社會保險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本人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局。符合以個人身份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條件的,可持相關手續到其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局以個人身份接續并補繳你間斷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在辦理過程中你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局具體咨詢。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