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需要注意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日前天津市遭遇強降雨天氣,使部分居民家中出現財產損失。近日,市民對投保家財險的咨詢量也明顯增長。保險業內人士提示人們要對家庭財產保險有正確和全面的認識,超額投保重復投保都沒有必要。
據介紹,現在有很多的朋友們都是非常重視家財險的投保的,很多市民誤以為投保家財險后,因房屋漏雨后受到損失的財物都可以獲得賠償。但實際情況是,很多保險公司規定保險財產范圍是包括有全部產權的居住房屋及室內裝潢、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衣物、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等可以投保財產險。除此之外,有些險種用特別約定的方式承保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鉆石、首飾等。而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票證、有價證券、書籍和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等是不可保財產。
我們在投保保險的時候出了要注意保險范圍之外還需要注意保險責任,同時在保險賠償范圍上,保險公司一般規定家財險承擔的基本責任,包括火災、爆炸、雷擊、臺風、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暴雪、雹災、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空中運行物墜落等。管道破裂及水漬責任屬于特約賠償責任,需要投保人額外進行投保。
對于家財險的投保,我們一起來看看業內人士有什么比較好的建議吧,保險業內人士還特意指出,有的市民以為將自家的同一財產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出事后可以得到更多賠償,這是不可取的。因為當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各家保險公司只能分攤財產的實際損失,投保人不能獲取額外好處。因此人們在確定保險金額時,不要超出財產的實際價值,否則投保人多交的保險費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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