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巴彥淖爾市住建委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日前有所調整,公積金貸款限額進一步提高。
據了解,此次政策調整還包括很多方面的內容,我們一起來具體的了解一下吧,包括如下內容:一是將企業單位和職工最低繳存額度由17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二是重新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度對于我們來說還是非常有必要了解的,臨河地區由35萬元提高到40萬元,其他旗縣由23萬元提高到28萬元;臨河地區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最高貸款額度提高到23萬元,旗縣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提高到18萬元;
三是二手房最高貸款比例由50%提高到60%;
四是行政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職工,申請貸款條件由工齡滿一年調整為滿半年;
五是啟動個人存款對沖還貸業務,臨河地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
六是重新修訂《巴彥淖爾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試行辦法》,適度擴大受益群體,提高貼息的比例和額度。同時,我市將繼續貫徹執行國家住房貸款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仍執行50%的最高貸款比例,預期年化利率上浮1.1倍,購買第三套以上住房一律不予貸款。
據介紹,此次政策調整是有一定的目的性的,跟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旨在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的作用,提高公積金使用效率,減輕貸款者還款壓力,提振和刺激市場的剛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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