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們利益是我們國家一直所努力的方向,社保可以幫助我們保障人民利益。當前,社會醫療保險雖已達到廣泛覆蓋,可是個人也需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除此外,醫保在統籌基金的應用上通常規定最高支付限額,在藥品的應用等方面也有一定限制,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風險因素。對此,保險專家提醒,市民尤其是上班族平日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通過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計劃,可在獲得意外身故、殘疾保障的同時,獲得不同限額的意外醫療補償保障。 產品保障各有側重一般來說,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者均可作為意外險的投保對象。在上下班途中,只要以乘客身份搭坐任意公共交通工具,都可得到意外風險保障。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乘坐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指交通工具顛覆、出軌、墜落、沉沒、起火、爆炸或與其他物體碰撞)導致其身故、殘疾或燒傷,都屬于保險責任。在保費與額度方面,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險一般每年保費數百元,有些甚至不超過一百元。最高保額從幾十萬元到幾千元不等,視具體險種而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交通工具乘客意外險的條款有細微差別,有的產品突出飛機意外事故保障,有的重點保障火車、輪船事故;有的強調乘坐的須為營運類交通工具,有的包含乘坐營運與非營運各類交通工具的事故風險,投保人應根據實際需求進行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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