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作為我們國家的一項社會基本保障制度,是大家非常關注的一項政策,一、居民醫保卡作為識別參保人員身份的有效憑證,供參保人員本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使用。醫保卡生效后,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結算時必須刷卡。
二、參保人員在使用醫保卡時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的事情,參保人員在使用醫保卡時應同時向定點醫療機構操作人員出示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
三、醫保卡不慎丟失應該如何處理呢?醫保卡不慎丟失后為了充分保障我們的利益應到所在區居民醫保辦辦理掛失手續(吳興區:2091222)。掛失生效后需要解除掛失的,請持醫保證和原醫保卡到居民醫保辦辦理解掛手續。
四、醫保卡掛失后或卡片損壞無法使用時,請持本人身份證、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到所在區居民醫保辦辦理補(換)卡手續。參保人員補(換)卡期間就醫可先現金支付,待醫保卡辦好后,憑醫保卡、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醫院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清單、藥品清單及出院小結等資料到所在區居民醫保辦辦理報銷結算手續。
五、轉外地就醫的參保人員,請持本人醫保卡、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醫院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清單和出院小結到所在區居民醫保辦辦理報銷結算手續,代他人辦理報銷手續的,需出示經辦人身份證明。
六、居民醫保卡不能彎曲、折疊、刻劃,不能接觸磁性物體,不能外借、涂改、偽造,參保人員應妥善保管、不準轉借。
說明:
醫保卡丟失后如何處理
當參保人醫保卡丟失,持卡人應持本人身份證和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及時到所屬區醫保分中心辦理掛失手續,掛失后醫保卡將被封鎖,以防別人盜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同時暫不能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須辦理補卡手續后方能就醫。當參保人掛失的醫保卡在沒有辦理補卡手續前又找到時,可持本人身份證、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醫保卡到所屬區醫保分中心辦理解掛手續,使醫保卡重新有效。
如何補辦和更換醫保卡
當參保人醫保卡掛失后或卡片損壞無法使用時,請持本人身份證、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和損壞的醫保卡到所屬區醫保辦辦理補(換)卡手續。辦理補卡手續后,原醫保卡不能再進行解掛;辦理換卡手續時應將原醫保卡交回所屬區醫保辦。
補換卡期間就醫如何支付呢?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可先現金支付,這是大家可以放心的,待醫保卡辦好后,憑醫保卡、城鎮居民合作醫療保險證、醫院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清單、藥品清單及出院小結等到所在區居民醫保辦辦理報銷結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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