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給予新農保參保人進行補貼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政府對符合領取新農保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各個地方規定的政府補貼辦法不盡一致。例如,山東威海市規定的補貼辦法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參保人逐年繳費期間,政府互年按照參保人所在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2%給予補貼;參保人年滿60周歲以上領取養老金時,在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政府同樣按照參保人所在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2%的年標準,加發基礎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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