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作為我們國家所推行的一項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到目前為止普及的范圍已經非常之廣,按照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社保法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且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據計算,廣州市失業保險基金最低要為失業人員每人每月繳費約272.4元,其中為個人代繳54.5元。
需憑失業登記證明辦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些相關的一些規定,社保法實施以前,按照廣州市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并不能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7月1日開始實施的社保法對于相關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調整,7月1日開始實施的社保法將失業人員的待遇標準進行了提高,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在失業期間如何享受失業待遇?按照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而原本已經失業的人員又該如何辦理手續?昨日,人社部下發的通知表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醫保,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
最低按職平工資60%代繳
按照社保法規定,失業人員在事業期間的職工醫保繳費由社保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那么具體的繳費標準又是怎樣呢?社保法中并沒有明確,此次人社部下發的通知則將繳費標準進行了明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的繳費率確定。繳費基數可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以此標準計算,廣州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4541元,則最低繳費基數為2724元,廣州市醫保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費率為2%,由此計算出廣州市失業保險基金月最低為失業人員繳費約272.4元,其中為個人減負54.5元。
失業期醫保關系可轉移
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會面對一些什么問題呢?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其醫保待遇是否能相應轉移?對此,人社部通知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戶籍所在地的,其職工醫保關系隨同轉移,執行轉入地職工醫保政策。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轉出地標準一次性劃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轉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當地有關規定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轉出地失業保險基金劃轉的資金繳納轉入地職工醫保費的不足部分,由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予以補足,超出部分并入轉入地失業保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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