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期,也稱為冷靜期,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簽收保單后十天內,無論什么原因,都可以無條件要求保險公司退保。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產品都賦予投保人“猶豫”的權利,在這個期限內,投保人可以充分考慮所購買的產品是否符合需要。凡“猶豫期”退保的,保險公司只收取工本費,如果承保前經保險公司體檢了的,還需要扣除體檢費用。
除此以外,保險公司不得扣除任何費用。但對于投資連結保險,如在此期間因獨立投資賬戶的資產價值減少,保險公司只能扣除減少的部分以及變現資產的費用,而不能扣減銷售保單所發生的傭金和管理費。
投保人在購買了保險產品之后,在猶豫期內要注意以下幾點: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收到保單后,一定要親自填寫保單回執,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進行計算的。
通常情況下,長期人身保險產品都設有猶豫期。猶豫期是從投保人收到保單并書面簽收之日起10日內的一段時期。在這段時間內,投保人可以仔細考慮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合適。
問:上個禮拜我買了一份保險,保險銷售人員說我可以有10天的猶豫期。請問什么是猶豫期?哪些產品有猶豫期?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有哪些權利?
答:通常情況下,長期人身保險產品都設有猶豫期。猶豫期是從投保人收到保單并書面簽收之日起10日內的一段時期。在這段時間內,投保人可以仔細考慮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合適。如果所投保的產品與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公司會在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后退還已繳保險費。投保人在猶豫期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對在猶豫期內發生的事故將不承擔保險責任。
超過猶豫期退保,保戶只能拿到扣除保險營銷員傭金和管理費后的現金價值。猶豫期過后,保險公司就開始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進行風險管理,產生管理費用。退保時,保險公司需要將這部分管理費用扣除。因此,超過猶豫期后,退保越早,現金價值越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損失也就越大,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要充分利用“猶豫期”的有關規定,冷靜考慮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是否合適,如發現不妥之處,應在猶豫期內與保險公司協商進行變更或退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