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投保人存放在保險公司處的資金,投保人在保險期內退保或變更保險合同,保險人應根據當時實際責任準備金的數額確定投保人應享有的權利。由于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在經營技術上的不同,人身保險責任準備金必須單獨留存。
人壽保險[1]理論責任準備金 1、過去法。即以死亡表和設定的利率為依據計算在過去的保險期間中全部已收純保險費的終值(終值為收取保費當年的價值,按設定利率增值后的價值)減去全部已付保險金,余額就是當年的理論責任準備金。
將來法。即以死亡表和設定的利率為依據,計算一批有效保險合同在剩余的保險期間未收的保險費的現值與同期保險人應承擔的給付金額的現值之差,這一差額就是該會計年度應當提留的理論責任準備金。
1.什么是保險技術準備金
2.保險技術準備金的構成
什么是保險技術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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