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關于如何確定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很多車主都只是一知半解,保險公司的專家建議廣大車主,弄清這個問題,對于機動車輛損失險的理賠有著重要意義。機動車損失險是指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時,造成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損失險金額可以按三種方式確定。
按投保時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金額,實際價值指的是新車購置價減去該車已使用年限折舊金額后的價格。折舊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最高折舊金額不能超過新車購置價的80%。如果汽車計算折舊后價格為19萬元,則經過雙方協商,可按照19萬元進行投保,而不是該車新車購置價22.4萬元。
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通過這種方式確定時,要保證保險金額不得超過同類型新車購置價,超過部分無效。如果您認為給其愛車投保21萬元即可,經與保險公司同意,這是有效的,但最多不能超過新車購置價22.4萬元。
機動車損失險是商業保險的一個附加險種,能為車主提供特殊的保障。在投保機動車損失險時需要了解這一險種的定義以及保險金額計算方法。為幫助車主正確投保這一險種,下面為您總結了機動車損失險的相關知識。
機動車損失險的定義
機動車損失險,是指保險人對于被保險人承保的機動車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所致的毀損、滅失予以賠償的保險。由于涉及保險機動車的意外事故很多,各國為擴大對被保險人的保障,一般提供綜合保險,而一些損失頻率很高的危險事故;有時會被列為獨立險種。
機動車損失險保險金額詳細算法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投保時保險合同簽訂的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例如9座以下客車月折舊率為0.6%,10座以上客車月折舊率為0.9%,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新車購置價的80%。
折舊金額=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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