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社會現象,我們一旦失業時候就會遇到一些困境,領取失業金主要是為了保障個人在失業期間基本生活及保障。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40天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需要一起了解一下,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托親屬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二、享受多少醫療補助金具體是怎么計算的呢?據小編了解失業人員享受醫療補助金的標準,根據繳費時間長短,分別按照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和醫療費的60%-80%予以報銷。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危重病住院治療或者連續門診治療,累計醫療費支出超過本人應享受的醫療補助金總額2000元以上,其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個人及其家庭生活困難難以支付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醫療補助按照醫療費的80%予以補助,但補助金不得超過本人應領取失業保險金總額的200%。
三、失業后,哪些人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群是有限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領取,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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