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稱,有關部門對于醫療保險工作逐漸的完善。廣州擬將免費享受退休醫保條件提高五年引爭議,《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最近公布,擬將免費享受退休醫保的條件,從現時的買滿10年提高到15年,引來各方關注。
我們一起來看看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首先一起來了解意見稿說:本條例實施后新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滿十五年的,不再繳納社會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可在本市繼續參保繳費至規定的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員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本條例實施之日前參保并繳費的人員,按原規定執行。
提起這件事情很多的人都會有一個第一反應,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從10年延長到15年,會否加重參保人負擔?其實,廣州現在10年的規定在國內算是最低的了,有的地方規定累計繳費要達30年,意見稿雖然延長了,但在國內仍屬最優惠。而且,老人老辦法,這是針對今后的新參保人。隨著社保制度日益完善,今后工作的年輕人繳滿15年是常態,因此估計影響不大。
但意見稿也給人想象空間:
其一,合資格人士范圍是否擴大?廣州醫保有職工醫保、居民醫保之分,目前只有職工醫保累計繳滿10年后才能享受免費退休醫保,若按照意見稿,是否意味著面向小孩、非從業居民以及部分老年人的居民醫保也將有這種待遇?比如,一名小孩出生參保,未到高中畢業,就繳滿了15年,以后不管情況如何,是否退休后都可回廣州享受免費退休醫保?
其二,會否造成新的空白地帶?由于居民醫保繳費比職工醫保低得多,目前不算為繳費年限,若按意見稿,假如今后居民醫保符合條件也能納入免費退休醫保,但又老人老辦法,豈不是此前已經參加居民醫保的老人,反而不能享受退休醫保?
其三,繳費年限能否更人性化?意見稿稱,不滿15年可繼續繳費到規定年限,假如一個人60歲時因特殊原因只參保了一年,那還得繳到74歲才能免費享受退休醫保,其意義無疑大打折扣。能否規定續繳到一定年限后(比如5年),達到一定歲數,就可一次性補繳?
筆者還有一種擔憂:即便意見稿實施但是還是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的,這個15年可能還會有變化。國家正在推進醫保異地接續,很大的障礙就是免費享受退休醫保的條件不統一,有的地方要求買滿10年,有的地方卻要求30年,如何接得起來?是否應該學學養老保險,全國設定統一的累計繳費年限?從國家層面重視此事,宜早不宜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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