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作為現在熱門的行業,是大家所關注的焦點所在。直接營銷和間接營銷對實現目標各有優勢。一般來說, 從事直銷的人員與保險人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且有著較高的專業技能, 能夠在保單銷售過程中將保險人的意圖充分傳達給保戶, 使保險人利益得到很好的維護。保險直銷制的優點具體表現如下:(1 ) 分支機構、門市部和外勤人員代表保險公司深入市場, 接近客戶, 有助于更好地貫徹保險公司市場意圖, 實施公司的形象戰略, 在推銷產品的同時推銷公司的形象, 也不易產生孤兒保單問題。
(2 ) 有助于保險公司及時的了解相關的情況,有助于保險公司及時了解保險客戶的購買行為、要求和特點等, 并及時采取對策。
(3 ) 有效的直銷是非常有好處的,有效的直銷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保險產品價格, 從而提高產品競爭力。
(4 ) 由于分銷渠道中沒有中間層次, 有助于保險公司更好地控制渠道, 避免了中介人的中介風險。
間接銷售渠道則是由若干與保險人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代理人、經紀人組織實現的, 完全是一種面向市場運作的中介組織, 容易建立起有效的營銷網絡, 但有時可能因為管理不當, 會損害保險人的利益。
從國內外實踐看, 對保險人來說, 直接營銷渠道成本較高, 而且某種程度上由于直銷人員不占有地利、人和的優勢, 開展業務不易為投保人所接受。保險直銷制的缺點具體表現為:
(1 ) 為了開拓市場就需要增加外勤人員, 這樣就增加了公司的固定薪金和推銷費用, 建立適度規模的外勤人員隊伍頗費思量。
(2 ) 一般只適用于銷售簡單的保險產品。
(3 ) 一般很難圓滿地維系與客戶的關系。
而國外保險企業近幾年推行的 全球化經營, 當地人管理 的模式, 正是考慮到充分利用地利、人和搞好企業的經營管理, 這對我們正確選擇保險營銷渠道不無啟發。間接銷售渠道成本較低, 再加上開展業務中的地利、人和優勢, 為國外的一些保險企業所廣泛采用。
除了上述因素以外, 我們還需要考慮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對保險營銷渠道的選擇, 還應該考慮險種的特點、所開發市場的狀況和保險企業自身的因素。簡言之, 面向社會各界的險種, 保險標的極為分散, 宜采取間接營銷, 系統統保、大項目、大企業則以直接營銷為主; 市場需求量較大, 時效性很強, 避免競爭對手參加, 需要大量人力才能滿足需要的險種, 以間接營銷更為適宜。保險企業員工較多, 則應充分發揮員工的潛能, 沒有必要采用過多的間接營銷渠道。我國保險企業員工隊伍較為龐大, 就近期來看, 不可能像國外保險企業大量采用間接營銷渠道, 應在充分挖掘廣大員工潛能的基礎上, 根據實際需要發展間接營銷渠道。保險公司的直銷制與間接分銷制應該是并行不悖的。總的原則應該是控制保險職工隊伍的急劇擴張, 逐漸與國際保險慣例接軌, 建立起高效、有序的業務營銷網絡。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