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張先生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前保險杠護杠受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經保險公司核查,張先生在保險公司只購買了“車輛損失險”,未購買其他附加險種,車輛前保險杠為售車前(前部)單獨加裝的護杠,為車輛新增設備,不屬于商業險中車輛損失險賠付范圍。
【案例分析】:車輛的新增設備有哪些呢?
車輛出廠后加裝改裝的:前保險杠護杠、后保險杠護杠、倒車雷達、制冷設備、CD及電視錄像設備、邊梁、側門護板、玻璃貼膜等都屬于新增設備。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條款車輛損失險“責任免除”第十一條第五款規定:車輪單獨損失,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以及新增加設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由于該車輛僅投保了“車輛損失險”,未投保附加“新增設備損失險”,發生事故后,單獨加裝的護杠不能進行保險理賠。
【消費提示】:
新增設備是指被保險機動車輛出廠時原有設備以外的,另外加裝的設備和設施。發生保險事故時,無法在“車輛損失險”項下賠付,而應在“新增設備損失險”項下,且該零件也在列明的備件范圍內賠付;如您的愛車有加裝或改裝,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投保“新增設備損失險”,若未投保,該類部位則無法獲得賠償。
來源自太平洋保險-PC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