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和其它公司一樣要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不過建筑企業工傷保險的繳費標準和普通的企業有所不同。下文會以深圳為例,為大家詳細介紹建筑企業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和參保流程。
建筑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規定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均應按本辦法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專業工程建設的企業參照本辦法執行。
建筑企業工傷保險繳費標準
1、新建項目(項目開工前一次性繳納):
應繳工傷保險費=工程合同總造價(稅前)×0.08%
注:建設項目變更工程造價的,施工承包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重新計算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追加工程造價的,施工承包單位應當補繳工傷保險費差額;減少工程造價的,由社保經辦機構退回工傷保險費差額。
2、在建項目(適用于在建項目但尚未竣工的項目):
應繳工傷保險費=工程總造價×0.08%×〔(項目施工期總天數-已施工的工期天數)÷項目施工期總天數〕
建筑企業工傷保險參保流程
一、填寫信息
登陸"深圳市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網上申報系統,點擊"建筑施工項目總承包企業首次登記"欄,填寫項目基本信息。
二、打印登記表
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項目信息登記頁面;填寫完成后點擊"提交"。系統生成該項目的項目編號及初始密碼,點擊"確認"后,顯示"打印項目申請表"點擊該按鈕后彈出"深圳市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項目登記表",打印。
三、辦理手續
施工承包單位攜帶《深圳市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項目登記表》及登記表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到施工項目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項目登記參保相關手續。
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關系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復印件,包括勞動合同、施工總承包單位實名制臺賬、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材料);
3.首診病歷、醫療診斷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鑒定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4.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5.受傷(亡)職工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6.受傷職工上下班考勤記錄(驗原件,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7.證人證言(附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視頻、現場照片及其他可以證明事故發生經過的證據材料;
8.申請單位如為參與建設項目施工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分包合同關系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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