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的作用是保障用戶在非本意情況下突然受到外來傷害的一個險種。但有很多人對于意外險的賠付還不是很清楚,簡單的認為只要發生了事故。不管是不是由意外導致保險公司都應該賠付。那么問題就來了,哪些情況意外險是不賠付?今天就簡單談談這個話題。
意外險顧名思義就是轉移意外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一般的綜合意外險都是包含意外身故/傷殘和意外醫療保障。意外險是最便宜的保險,也是相對最簡單的產品,因意外導致的身故、醫療給予補償和報銷。
當然上面說的是綜合意外險,有些意外險只有身故保障。
1、自殺/故意自傷:這一點大家應該有所了解,對于自殺或者故意自傷的情況,意外險是不會賠的。
2、預知危險不賠:比如說大家都知道去高原玩可能會產生高原反應,那么這種可以預知的危險是不會賠的,意外險主要是針對“突發的、不可預知”的情況。
3、猝死不賠:在大家的認知里面,猝死應該算的上意外了,但實際上保險公司對于“猝死”是不會進行賠付的,它被認為是疾病導致的死亡,并非意外。因此,猝死也不會賠付。
4、個體事件:舉一個小例子,幾個人一起出去吃飯,其中只有一個人出現了中毒的現象,但是其他人都沒有事情。那么這種情況就會被視為個案,也就是說不會賠付的。
5、其他:和猝死、食物中毒一樣,還有夏天中暑或者冬天走在結冰的路面上摔倒死亡都是不賠的,一樣會認為是由于患者的身體機能出現了問題所導致。
總結:
意外險只賠償由意外導致的事故,如果被保險人出現上述情況當中的任何一種,保險公司不用賠付。因此,大家要清楚一點,意外險并不是所有事故都賠付。意外險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險、人身意外險、交通意外險、團體意外險、航空意外險等各種保險。而意外傷害保險賠償標準則因不同的險種有不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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