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重疾險的保障范圍很廣,即使專業人員也不可能全部了解所有疾病保障。但癌癥保障相信大部分人都曉得。然而,有一種癌癥很多重疾險都不賠付,那就是原位癌。為什么同樣是癌癥,而患了原位癌不賠?我們今天就來聊聊:原位癌和癌癥有哪些區別?
一、什么是原位癌
原位癌多發于乳腺、子宮頸、皮膚、咽喉、直腸、肺甚至皮膚等處,其中乳腺導管原位癌發病率高達20%,女性比男性發病率更高。
盡管原位癌發病率高,卻被排除在重疾保障之外。廣州日報就曾報道過,市民陳女士在醫院被查出患有早期宮頸癌,想起自己先前買的重疾險,去找保險公司理賠,卻被理賠專員告知早期宮頸癌是原位癌,不在惡性腫瘤保障范圍內,不能予以賠付。
二、為什么不賠原位癌
1.對身體危害性較小
我們通常所理解的癌癥一般都是指都是那種已經開始病變轉移對身體危害巨大。而原位癌只局限在皮膚或粘膜內,影響較輕。一般經過正規治療可以痊愈,對身體危害性較小。
2.治療費用較低
原位癌本質也是癌癥,只不過是癌癥病變的早期階段,在醫學上與惡性腫瘤有較為清晰的區別定義,如可通過外科手術切除,治療不復雜,費用也不高。
輕癥能賠重疾保額的20%-30%,由于原位癌治療費用也相對較少,早期一般3萬左右就可以治愈,這點錢其實夠用了。
但是,請記住,這也只是限于早期,原位癌也是可以發展成浸潤癌的,只不過發展緩慢而已,所以,及時治療很重要。
這下,你明白了吧,保險并不是你想當然的應該給你賠,白紙黑字的合同里面寫的很清楚,看清楚合同條款后再去買保險,或許你就少了被保險忽悠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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