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家保險意識的提升,人身保險在配置完善的基礎上,很多的人還會為自己的財產配置保險。因此家財險現在的發展是非常不錯的,那么什么是家庭財產保險?我們首先來看它的定義: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以城鄉居民家庭住宅及室內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保險。
其次,我們來看看家財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業務分散、潛力巨大。2)額小量大。3)火災、盜竊事故出險占比較大(全國火災事故中在家庭發生的火災占30%)。4)賠償方式有特色:第一危險賠償方式。第一危險賠償方式:當實際損失金額不高于保險金額時,不論是否足額保險,保險人均按照實際損失金額賠償;當實際損失金額高于保險金額時,超出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賠償方式。一般適用于室內財產。
保險標的范圍:凡被保險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險單所載明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在保險標的范圍內。
一、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衛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設備等);
二、室內裝潢;
三、室內財產: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四、特別保險標的(必須載明的)
保險責任※
第五條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依照合同約定負責賠償:(一)火災、爆炸;(二)雷擊、臺風、龍卷風、暴風、暴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四)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六條保險人還應當承擔下列損失和費用:(一)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搶救保險標的或者防止災害擴大,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二)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標的損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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