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種類多種多樣,有些保險是我們比較熟悉的,比如人壽保險、汽車保險等等,但是有些保險名稱是我們比較陌生的,比如定值保險。那么定值保險是什么?定值保險是否意味著只有具有確定保險價值和特定價值的保險才能被視為固定價值保險?很多人對固定價值保險的定義不是很清楚。
什么保險屬于定值保險?我們首先來看看定值保險的定義,定值保險又稱固定價格保險合同或約定價值保險,是指當事人事先約定保險標的的的固定價值為保險金額,保險價值由雙方自愿確定的保險,保險標的物的保險價值通常不易確定。
定值保險只存在于財產損失保險中,判斷定值保險的關鍵是是否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價值賠償,純健康險如意外險和重疾險都是屬于定值險種的。根據規定,巨災保險,如地震、海嘯、火災、爆炸等自然災害,在賠償額度方面,由于各地房屋市場價值與重置價值差異較大,運行初期產品設計為定值保險。
定值保險合同是與不定值保險合同相對而言的,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確定保險價值,在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按照保險財產的約定價值計算賠償責任,而不是根據實際價值計算,全部損失時全額賠付,部分損失時按比例賠付,該比例與雙方確定的保險價值的乘積即為保險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
固定價值保險適用于海上保險、國內貨物運輸保險、國內船舶保險以及部分價值不確定的藝術品作為保險標的。此外,在具有家庭投資保障的家庭財產保險中,珠寶、玉石、金銀、鉆石及制品、珠寶首飾等屬于定值保險,這取決于不同險種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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