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離我們的生活很遠,但是越是我們不在意的東西,越是不能大意,因為它一旦發生了,代價就遠不是所有人都能負擔得起的了。所以重大疾病險雖然在平時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是它是一份保障,一份心安。愿我們永遠都用不上它,只是希望它可以一直在身后默默的守護著我們。
1、什么是重大疾病險
大疾病保險是指以特定重大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生醫療費用或發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其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險。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征:病情嚴重、治療花費巨大和不易治愈且持續時間長。
然而就在今年6.1日大家都在過兒童節的時候,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聯合發布了重疾新定義的公開意見征求書。重疾定義為什么這么重要,值得一磨再磨?因為,它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們的理賠。更準確地說,是決定了我們的獲賠概率。
2、重疾險要換新定義?
新規明確規定,規范中的“輕度疾病”,也就是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賠付比例不得超過30%,多次重疾的,不高于同一賠付次序的30%。目前大多比較好的重疾險,輕癥的賠付比例是45%。降低輕癥賠付雖然在保障上弱了,但是減少的目前高保額的道德和賠付風險。保費也可能隨著限額相應的降低。但是,也不排除一些保險公司通過發揮“聰明才智”。將一些輕癥、原位癌等調整為中癥或者提高重疾保額,以提高輕癥賠付比例。
雖然在社會保險的保障之下,部分人可以享有基本的醫療保障。但是,由于資源的有限性,仍有許多費用必須自費。尤其在醫療科技發展的今天,許多的藥品都不在社會保險的給付范圍之內,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金正好可以彌補不足之處。如果病人在經濟上能有足夠的優勢,不就多一分獲得重生的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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