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因為雇員的一些過錯而導致雇主承受損失的情況并不少見,那么是不是雇主就必須成為這個“冤大頭”呢?或許保險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雇員忠誠險主要就是針對這一情況而設立的,它主要承保雇員的不法行為致使雇主遭受的經濟損失的保險,在西方雇員忠誠險早已流行數十年。
但是在國內雇員忠誠險大家了解的還是比較少的,那么關于雇員忠誠險,你了解的得全面嗎?保障范圍有哪些?以下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下吧。
所謂“雇員忠誠險”,是指因被保證人(企業雇傭的員工)行為不誠實,而使權利人(企業)遭受直接經濟損失時,由保證人(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專項險種,其承保的常見風險包括員工在受雇期間盜竊、貪污財物,挪用公款及專用資金,偽造賬目,以及因欺詐行為(包括欺騙雇主和其他關系方)導致企業損失。
法律界人士也指出,企業若想得到員工的忠心,應加強員工培訓,做好其成長規劃,給予合理薪水,并提供更多的個人發展空間,只有增強雙方之間的溝通,才能建立員工對企業的熱愛,而不僅僅是單純的忠誠。正如交強險不能確保不出交通事故,雖然雇員忠誠險能降低企業的風險,但不能冀望于僅用一份保險就“拴”住員工。
雖然目前還沒有針對員工跳槽的保險,但雇員忠誠保險的作用依然明顯,值得考慮。但需要提醒的是,企業在決定投保時,仍需掌握一些防范措施。首先,根據承保形式,員工忠誠保險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指名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以特定員工為被保險人,對因員工不誠實行為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職位保證保險指在合同中不列舉各被保證人的姓名及保險金額,只列舉各級職位名稱、保證金額及每一職位的人數。總括保證保險指以企業所有正式雇員為保險對象,只要確認損失系雇員不誠實行為所致,險企就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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