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是現在經常同說的詞匯,但是這個詞誰也不愿意在自己的身上發生,一旦發生重大疾病對于我們個人以及家庭或許會是一個天大的打擊,現實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事情并不少見。重大疾病保險的投保可以幫助我們渡過難關,給與我們一定的經濟補償,緩解我們的壓力。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有很多,總體上來說可以分為兩種:儲蓄型重疾險和消費型重疾險。市場上對重疾險也往往有兩種聲音:一種認為消費型重疾險保費低、更靈活,另一種認為儲蓄型重疾險保障更全面、更穩定。儲蓄型重疾險一般是指不發生大病,最后身故的時候可以給家人留一筆錢。如果沒得病,錢也不會被浪費掉,算是給孩子儲蓄了。
其實,儲蓄型重疾險,本質是重疾險再包含一項身故賠付,既保障大病又保障身故。所以即使沒發生大病,最后身故的時候也能得到賠償。
另外,儲蓄型重疾險的現金價值比較高,而且時間越長現金價值越高。現金價值是退保可以拿回的錢,你可以理解為退保金。老了沒得病想拿一筆養老錢,就可以退保,不僅能拿回保費,還能拿回一些利息。
不過,儲蓄型重疾險因為保障身故,保費也會比較高。另外也有個缺點,就是大病和身故只能賠付一次。
定期重疾30歲男,保障至70歲,最簡單的帶輕癥、中癥且只保障一次重疾,附加一次惡性腫瘤多1次賠付的產品,大概價位4000-6000,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則是7000-9000元。保障至終身的,大約10000至15000元,閱問君覺得,預算充足的情況下,還是選擇保障至終身的比較好,可以覆蓋70歲之后的疾病高發期的風險。
綜上所述筆者的觀點是:除非經濟確實困難需要高杠桿率的醫療保險,我們可以先配置消費型大病保險;否則,我會優先推薦儲蓄型大病保險作為第一個必要的大病保險來提供最基本、最全面的保護。消費型大病保險只能作為補充,增加保險金額的杠桿作用,才能真正起到保險保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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