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分為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但是健康保險分的更細致,被保對象可以是人的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意外以及發生意外后需要護理的身體等等。例如長期疾病保險,短期醫療保險,短期意外傷害保險。
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保證續保條款是指,在前一保險期間屆滿后,投保人提出續保申請,保險公司必須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承保的合同約定。
健康險賠付中醫療保險按照保險金的給付性質可分為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和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是指,根據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按照約定的標準確定保險金數額的醫療保險。
而醫療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醫療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醫療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因此,醫療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險金由醫療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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