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專家提出中國醫保的個人繳費比例過低,與財政補貼之間的比例擴大為1:4,需要提高個人繳費比例,將比例縮至1:3。消息一經報道,引發輿論熱議。那么這則消息是真的嗎?若消息為真,個人繳費比例將上升多少?
城鄉居民家庭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比例將上升多少
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出,要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文件一經發布,徹底證實了之前專家所言。
隨著醫療費用上漲和保障水平提高,醫保基金中長期支出壓力加大,居民醫療保險的巨額財政補貼風險正逐步顯現。應當承認,相對于職工醫保,目前城鎮居民醫保無論從基金收入規模看,還是從個人繳費水平角度看,都確實明顯偏低,“個人繳費比例不高”是一個基本事實。如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僅為“人均不低于120元”,不僅明顯低于同期“每人380元”的政府補助標準,更遠低于按工資10%計算的職工醫保繳費水平。因此,為降低基金風險而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例,確實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既符合精算平衡的原則,也有利于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將整合
另外,意見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各地要完善參保方式,促進應保盡保,避免重復參保。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還明確了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后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于現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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