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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新生兒醫保報銷常見問題有哪些,相關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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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醫療費用報銷常見問題及解答

1.按醫保年度繳費是怎么回事?

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是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結算年度,通稱社保年度或醫保年度(以下通稱醫保年度)。如2020社/醫保年度指的是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市未成年人基本醫療保險實行按醫保年度繳納保險費,每醫保年度個人繳費100元,財政補貼360元;持有《廈門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新生兒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未成年人,還可免繳個人部分的保險費,但仍需按規定進行參保申報。參保人在醫療費用發生日所在的年度內,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費并到賬,才能享受其相應的待遇。

新生兒參加未成年基本醫療保險是我市社會保險政策最能體現人文關懷的一大亮點,也就是說:廈門戶籍的新生兒,只要在出生后的三個月內向所在區地稅局申報參保并于次月將相應的保險費用繳納到地稅賬戶,即可從出生那一刻起享受年度總額為31萬元的醫療保險待遇;而且門診、住院均可直接享受統籌基金支付,不設起付門檻費,綜合保障水平達到了75%,在國內已達到較高水平。

2.申報參保時間與繳費時間會影響新生兒醫療費用的報銷嗎?

有影響。繳納了一個醫保年度的費用,并不意味著整個醫保年度期間的醫療費用都可以報銷。具體要求如下:

(1)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區地稅部門成功辦理了參保手續、并在次月將相應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者,自出生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2)出生超過三個月之后才辦理參保的,并在申報參保次月將相應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者,本年度內自參保之月起的醫療費用可以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3)出生三個月之后才辦理參保,當月或次月未將相應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者,從保險費繳納到地稅賬戶之月起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才能報銷。

*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更好地理解保險知識之用;您所購買的產品保險利益等內容以保險合同載明為準。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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